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原募投项目:“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六安英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英科”)。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六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总投资5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亿元。

  项目包括PET瓶清洗线、PET造粒线、PET片材线、PE和PP牛奶瓶和日杂瓶清洗线条;废水净化处理循环利用系统1套;并配套其他相关基础设施建没。建成后处理各类塑料瓶能力达到10万吨/年。

  ● 拟变更后募投项目:“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INTCO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英科”)。实施地点为马来西亚瓜拉冷岳县万津市皇冠城,总投资约8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亿元。

  项目拟购置PET清洗线条、PP/PE清洗线条,PET再生增粘造粒线条、PP/PE再生造粒线条,PET片材加工生产线台以及环保设备、空压机、冷却塔、叉车等设备,同时配套相关安全、消防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的生产能力。

  ●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实施的目的不变,仅在部分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及投资总额上有所变化。本次变更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变更是基于市场发展的需求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全球化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成为一流资源再生高科技制造商”战略目标。

  ● 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5.81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这次发行”)。这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96元/股,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73,034.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349.0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5,685.8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7月2日对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到位情况做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5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项目建设内容:拟新建厂房约35000平方米;建设PET饮料瓶清洗线、PET造粒线、PET片材线、PE和PP牛奶瓶和日杂瓶清洗线条;废水净化处理循环利用系统1套;并配套其他相关基础设施建没。建成后处理各类塑料瓶能力达到10万吨/年。

  项目实施地点:马来西亚瓜拉冷岳县万津市皇冠城,公司正在推进该土地购买及产权办理等各项手续,详细的细节内容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的进展公告》《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1-012)。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购置PET清洗线条、PP/PE清洗线条,PET再生增粘造粒线条、PP/PE再生造粒线条,PET片材加工生产线台以及环保设备、空压机、冷却塔、叉车等设备,同时配套相关安全、消防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的生产能力。

  审议决策程序:该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2022-009)。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的核查意见》。

  马来西亚英科成立于2017年6月13日,发行股本7,806.47万(1马来西亚林吉特/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塑料再生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PS、PET再生造粒生产基地。

  截至2022年9月30日,马来西亚英科总资产51,355.5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6,752.3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6,866.12万元人民币。(上述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亿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达产后,预期年营收增加9亿元左右,年利润1.2亿元左右,财务内部收益率约12%,预期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9年左右(含建设期3年)。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公司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1)受益于海外主要发达国家政策推动和大品牌商自我添加再生塑料比例承诺,目标产品销售以境外市场为主。

  近年来,为减少塑料污染,海外主要发达国家政府相继出台法规或财税政策,要求在餐饮、家庭用品等包装中按比例添加再生塑料,积极推动再生塑料高质化、同级化应用。同时,在客户应用上,根据2021年艾伦·麦克阿瑟基金会(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的《新塑料经济全球承诺》,以雀巢、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玛氏、联合利华等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纷纷做出再生塑料添加比例的使用承诺。

  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2月,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行动治理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主要任务,其中“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高的附加价值利用”这一措施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境外市场具备更为具体的再生塑料添加目标,在境外生产建设该项目,能够充分的发挥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优势,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能逐渐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可再生塑料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再制等处理,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塑料。本募投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为消费后废弃的PET瓶砖,全球消费及耗用量大,境外回收价格国内存在价差,存在一定成本优势。因此在交通运输便利、产业集群相对集中的境外港口城市投建再生塑料项目,采购全世界内的PET瓶砖,可直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根据商务部、美国贸易委员会等相关文件显示,目前,特定海关编码下的PET粒子、片材等产品,从国内生产并直接出口至美国存在加征一定的关税等坏因,因此,在境外适当区域投建项目,可增加产品竞争优势。

  (1)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的一期“5万吨/年PET回收再生项目”,奠定实施本项目的生产运营基础与经验

  公司自2019年以来,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5万吨/年PET回收再生项目”与本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具有高吻合性。目前,项目实施主体已掌握的关键生产经营基础与经验如下:

  ①在生产方面,已按计划完成破碎、清洗、脱标、自动分选、造粒、增粘等生产的基本工艺模块调试,可生产出食品级再生粒子、片材及纤维级再生粒子三大产品方向,截至目前,三大产品线均处于正常接单状态。

  ②在核心技术攻克方面,制得的高品质再生PET粒子,使用100%消费后塑料(PCR),在粘度、色值、异味程度、乙醛含量等性能指标,能满足食品级要求;运用多层共挤技术,制成复合材质的高品质再生PET片材,具有高强度、高透光特性。

  ③在营销渠道铺设方面,针对纤维级再生粒子、食品级再生粒子及片材,面向化纤纺织面料、饮料食品包装及各种餐饮、电子等托盘包装客户推出整套产品方案。

  ④在产品认证体系上,已经取得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HALAL、全球回收标准(GRS)等认证,其他第三方机构以及大品牌商认证有序推进中。

  综上,马来西亚英科前期在相关项目实施经验,为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项目经验保障。

  马来西亚英科位于马来西亚雪兰莪州,距离巴生港(Port Klang)仅9公里,同时,本次拟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马来西亚瓜拉冷岳县万津市皇冠城”距离该港口也仅33.9公里。巴生港为东南亚及马来西亚的重要港口,位于马六甲海峡的东北部,是马来西亚的海上门户,也是该国最大港口。

  因此,拟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选址地理位置优越,靠近港口,有利于项目目标产品运输,从而为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运输保障条件。

  马来西亚国内政治环境稳定,经济发展较为稳定,是东南亚重要的经济体。中马两国关系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双方各领域交流合作广泛。马来西亚是东盟重要成员,是东盟中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截至2021年,中国已连续十三年成为马来西亚的最大贸易伙伴;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盟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截至2021年底,中国对马来西亚直接投资累计超过100亿美元,马来西亚累计对华直接投资近80亿美元。2021年,中马双边贸易额达1768亿美元,同比增长34.5%,增速快于同年中国与东盟十国贸易的平均增速。在马来西亚和中国均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后,双方的投资贸易伙伴关系将迈入更加巩固的阶段。

  因此,拟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国具备稳定良好的发展环境。中马两国长期以来紧密的经贸关系和强劲的发展动力,将为本项目实施奠定良好的外部投资环境。

  近年来,以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关税为代表的贸易壁垒层出不穷,国内企业在东南亚投资办厂,可通过所在国的资源优势、贸易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转移生产基地减轻贸易摩擦风险。公司出口比例比较高,截至2021年末,出口业务收入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74.40%。

  自2013年以来,国家积极倡议“一带一路”发展的策略,为国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制定了宽松和鼓励的政策。“一带一路”沿线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中国企业的进入提供较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和优惠的投资待遇。报告精确指出“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国家鼓励“走出去”政策的指引下,到国外投资建厂已成为中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重要方式。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因此,项目选址马来西亚,是公司将积极做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国内国际双循环”国家战略落地生根之举。公司将充分的发挥自身科创属性优势,加强研发技术与市场营销,吸纳先进的生产要素,逐步提升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

  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项目,须取得我国有关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政策审批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信息,加强政策研究能力,积极与上述主管部门做沟通与协调, 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相关备案或批准手续。

  马来西亚的法规要求、商业环境等与我国存在区别,需时刻关注马来西亚的法规、政策、商业环境变化,并持续保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投建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将面临持续性合规及经营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及注册地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并与当地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尽快落实具体的投资方案、政策支持以及商业环境融入等事宜。

  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政策与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项目推进进度可能会发生调整,存在不能按照原计划进度推进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政策与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完善市场需求的调研,及时把握最新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按原计划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投产期,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增加财务风险,同时,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达产后也存在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新项目尽快投产。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实施的目的不变,仅在部分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及投资总额上有所变化。本次变更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变更是基于市场发展的需求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全球化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成为一流资源再生高科技制造商”战略目标。

  截至本公告日,拟变更后募投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商务厅批复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91)、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鲁发改外资备〔2022〕126号)。

  项目在马来西亚当地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依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事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现有规章制度中涉及经营范围的,将同步修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修订了《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定了《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或邮件须在2022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健才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的策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都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能进一步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综上,监事会都同意修订《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