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30日音讯(记者 蒙健)2月14日,一辆将塑料袋装在“LED”纸箱内的物流卡车从广东省动身,经由港口驶入了海口林安国际商贸城邻近一处物流库房时,被执法人员截获,在写有“LED”的纸箱内发现了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合计165箱。,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以为题对此事进行报导。3月30日,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运送该批“违禁品”的卡车司机被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予以处罚款1万元。

  据介绍,2月14日上午,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到对林安国际商贸城邻近的海南中航物流有限公司库房进行全方位查看,现场发现预备卸货的冀EW37XX重型仓栅式卡车上,装有165箱体积6.67立方米/箱标示产品质料为食品级聚乙烯(PE)的背心保鲜袋,卡车司机系霍某佳于当日被立案查询。

  经执法人员查询,卡车上发现的含有聚乙烯(PE)的背心保鲜袋,为《海南省制止出产出售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的物品。霍某佳系卡车司机,专门从事货品运送服务作业。

  据霍某佳供述,其约好以768元运送费用,将165箱外箱印有“LED”字母,装有“鲜佳乐”牌、质料为聚乙烯(PE)一次性塑料背心保鲜袋的货品,从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胜腾物流园运往海南中航物流有限公司库房,随车一起还装运很多各类灯具。上述一次性塑料背心保鲜袋共有3种标准3300卷,货值合计37930元。

  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以为,涉事司机霍某佳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构成运送制止名录内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行为。对此,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卡车司机霍某佳予以处罚款10000元。